日本一区午夜艷熟免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07-1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院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结合日本一区午夜艷熟免费学科特点与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意识形态阵地,是指学院范围内各类承载思想舆论、文化传播、价值引导与塑造功能的实体场所、虚拟平台及各类活动。主要包括:
(一)课堂教学、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读书会、学术沙龙等;
(二)学院主办的出版物、宣传栏、展示厅、公告栏等传统宣传载体;
(三)学院及下属单位、学生组织运营的网站、社交媒体公众账号(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移动应用、网络社区等新媒体平台;
(四)学生社团、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化交流等各类群体性活动;
(五)其他具有或可能产生意识形态传播、价值塑造功能的阵地或活动形式。
第三条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做到依法依规、科学有效管理,确保各类阵地可管可控,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服务于学院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中心工作。
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四条 学院党委对全院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负总责,承担主体责任。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全院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五条 按照业务归属和行政管理关系,学院各系(替换“教研室”)、办公室、中心、研究所等机构是其所主办、主管或挂靠的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直接管理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所辖阵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包括:
(一)建立健全所负责阵地的日常管理制度和运行规范;
(二)负责对所辖阵地发布、传播的内容进行日常审核、监督与管理;
(三)负责对所举办(承办)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展览、演出等活动按程序进行审批或备案管理,对主讲人、参展内容等进行背景了解和内容预审;
(四)负责所辖各类新媒体平台(账号)的登记注册、内容维护、日常运营及备案管理;
(五)积极配合学院党委开展意识形态阵地的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第六条 课堂教学是意识形态工作的主渠道和核心阵地。各系、实验教学中心必须严格遵守教育教学纪律,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强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将价值引领融入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
第三章 内容建设与审核
第七条 所有意识形态阵地发布、传播、展示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应积极宣传科学真理、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学科使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第八条 严格执行内容审核与把关制度。
(一)对学院主办的网站、宣传印刷品、展览内容及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等,必须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审核流程、标准及各环节责任人,确保内容准确、导向正确。
(二)对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展览、演出、文化活动等,主办单位须对拟邀请报告人、参与者、参展作品、演出内容等的背景、观点、内容进行预先了解和必要审查,并按学院规定履行审批备案程序。涉及境外机构、人员或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的活动,以及涉及重大敏感话题、民族宗教等内容的活动,须经学院严格审批,并按规定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专项报备。
(三)网络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必须坚持“先审后发”原则,严格落实账号管理责任,加强留言、跟帖、弹幕等互动环节的实时管理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置不良信息。
第四章 审批与备案流程
第九条 实行意识形态阵地重大活动审批和新媒体平台登记备案制度。
(一)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大型文化活动等,主办单位须提前研究论证,并填写《日本一区午夜艷熟免费学术文化活动审批备案表》,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按程序报学院党委审批或备案。
(二)新建各类以学院、系、中心、学生组织等名义设立的面向师生公众的官方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APP等),须在平台创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党委进行登记备案,提供平台名称、账号ID、主管单位、管理员信息、运营方案等。平台账号信息发生变更、暂停运营或决定注销时,须及时办理变更或注销备案。
(三)涉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基金会资助项目或与境外机构、人员联合举办(包括线上)的学术、文化、交流活动,必须事先进行风险评估,严格按照学校及上级外事管理规定履行专项报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举办。
第五章 过程监督与应急处置
第十条 各系、办公室、中心、学生工作组等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所属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日常监管,注重对各类活动过程的跟踪监督和对网络平台内容的定期巡查与滚动筛查,主动发现、及时报告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学院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对阵地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师生中出现的错误思潮、可能引发舆情炒作或影响安全稳定的情况,须第一时间向学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报告,并迅速核查事实,分析研判风险,依据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精准处置,防止问题扩散蔓延,最大限度消除不良影响,维护学院和谐稳定局面。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日本一区午夜艷熟免费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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